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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建筑资质,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近期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频发,招、投标环节存在高度法律风险!大家好我是北京百环律师韩宝玉,本期我将结合案例讲讲出借建筑资质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例:江西某建筑公司在相继不足三个月内,因出借公司资质被罚款187万元。这建筑企业负责人也因多次出借建筑资质陪标,公诉机关认为:损害了招标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


       二、《建筑法》明确禁止建筑资质转借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了规定了只有取得资质证书方可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工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出借建筑资质存在行、民、刑法律风险
      第一、行政风险:《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停业,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民事风险:《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因挂靠人承揽工程建筑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出借资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刑事风险:《建筑法》第七十条至七十七条都有构成犯罪情节详细描述,不再一一赘术。


      本期节目特别提醒有出借建筑资质的企业,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下期节目再见! 

  


      韩宝玉律师简介

      韩宝玉,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历任刑庭、民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庭、执行裁决庭的庭长,37年主审各类案件近5000件,具丰富判案经验,能够精准研判案件关键点,准确把握诉讼方向与策略,特别擅长剖析与破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