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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律言商:朋友帮忙垫支投资款,发生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18 20:21:26

主讲老师:文道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

视频链接:朋友帮忙垫支投资款,发生纠纷怎么办?

https://www.sohu.com/a/533289594_120016265

 

有句话说,要想朋友翻脸,合伙开公司.在这个时代,创业是很多年轻人的选择,但是在做生意时有时候找对人比做对事更重要,而选择和朋友做生意最好的结局也仅仅是好聚好散,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总之在和朋友合伙开公司的过程中,是很难在任人唯贤和任人唯亲中作出选择的。

我是百环律师事务所的文道全律师,我最近接手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委托人王云是本案的被告,他与多年好友张大海合伙开餐厅,当初约定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王云占10%应出资70万,并负责餐厅日常运营,月薪1万元,而王云当时刚买房手头紧,张大海表示要为他垫付这70万元的出资款,并随后将70万元转到了餐厅账户。与此同时,王云也向张大海打了70万的借条,还写了还款计划书,明确王云将用每月工资抵偿这笔钱。

然而餐厅开了三年多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倒闭了。这时张大海一下翻了脸,他拿出王云写的借条、还款计划书向法院起诉了王云,要求他偿还70万。憔悴的王云找到我咨询我该怎么办?

本案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只要双方签署借款合同就属于民间借贷吗?

首先有一个疑问,只要对方拿着借条主张还款就一定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王云虽然向张大海借了70万元并签署了借条,但是所借的款项直接转到了餐厅账户上,在实践中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张大海不能以民间借贷合同的名义主张王云个人偿还70万元

第二个问题,能否以合伙企业或股东名义要求股东履行合伙约定的出资义务?

这个时候有些人就会发出疑问,即使张大海不能以债权人的身份主张权益,能不能以餐厅或股东名义要求王云履行合伙约定的出资义务呢?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王云没有履行合法约定的出资人义务,当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10%的占股比例应当出资的70万元。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王云的具体出资数额有多少?根据调查,我们知道餐厅实际营业40个月而王云的工资累计有40万另外王云还替餐厅垫付了家具款24万元辣椒等调料款10万元所以王云已经为餐厅实际付出了74万元74万元应当视为王云为餐厅履行的出资款

第三个问题,如何证明合伙企业全部的实际出资额?

接下来,我们需要搞清楚的关键事实,就是餐厅的实际投资额究竟是多少?张大海主张餐厅的实际投资额为约定的700万元,而根据王云的估算,餐厅的实际投资不到50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还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能够证明餐厅实际投资额的会计账簿掌握在张大海手中,我们无法取得该证据,所以我们依法申请法庭责令张大海提交会计账簿,以证明餐厅的实际投资金额。

张大海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并未提交会计账簿,所以法院认定了王云主张的出资额不满700万元的事实。随后张大海主动撤回了对王云的起诉,案件以王云胜诉告终。

第四、对于违反合伙协议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张大海不诚信,还恶人先告状,王云可不可以告张大海,要求退回多出的资金?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这些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因此王云不仅不用赔,还可能基于违约责任主张张大海进行赔偿。

在大众创业的时代下,朋友合伙创业是好事,但文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

签好协议,依法办事,按理出牌,如抹不开面子,就会埋下祸端,而如果朋友之间协议开公司一定要秉持诚实,恪守诚信,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做坑害朋友的事。

                              

文道全律师简介

文道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国欧盟在线仲裁课题组专家委员,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百度秒懂百科特邀法规解读嘉宾,《企业家法商智慧》首席导师,《文律言商》主讲老师,CCTV《晚间新闻》、《为您服务》、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中国消费者报、工人日报、《光彩杂志》、《绿色中国》等媒体访谈嘉宾。

文道全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8-2000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承办全国经济纠纷案件,特别擅长以多元化策略、立体式方法、系统化技巧解决民商、行政、刑事交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长期研究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法律服务。

曾任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国际法律中心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正和岛法律部落首任酋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研究中心研究员和“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系列活动”组委会、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经济网、中工网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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