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专注承办国内外经济纠纷案件

咨询热线
18610336787

新闻资讯

/ NEWS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典型案例 > 如何解决申请破产清算纠纷?

如何解决申请破产清算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5 13:04:13

中小微企业为巩固存量就业、吸纳新增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积累创新资源等多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企业老板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不重视预防法律风险,出现风险后又病急乱投医,导致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俗话说: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企业老板不仅要有商业思维,更应具备法治思维,才能让企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案例指引:

西峡某矿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在西峡县工商局注册登记。因矿石品位低、生产规模小、资源匮乏等原因,企业严重亏损,且采矿证到期,2015年4月停产至今。2016年6月23日被国资委列为“僵尸企业”名单,2018年被河南省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其“改扩建”,无发展空间。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8.6%。2020年1月13日,西峡某矿业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进行破产清算。至破产申请时,公司部分在册缴纳社保人员及留守值班用工人员遗留问题未予解决。2020年1月22日,西峡法院裁定受理西峡某矿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查明西峡某矿业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裁定宣告西峡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


 

文道全律师解读:

破产清算,即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与监督,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当事人或利害关系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以清偿债务而引起的案件,可称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我国破产立法一直采用申请主义的观点,即破产清算程序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任何机关不能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清算程序。权利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不能当然引起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其申请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后,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真正开始。


诉讼管辖

关于申请破产清算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进一步规定:“…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申请破产清算案件的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但对破产法律制度则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重整、和解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仅将其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采纳了广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解,即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规定在一部企业破产法中。


请求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五条至第八条、第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五条至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


文道全律师介绍

文道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国欧盟在线仲裁课题组专家委员,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百度秒懂百科特邀法规解读嘉宾,《企业家法商智慧》首席导师,《文律言商》主讲老师,CCTV《晚间新闻》、《为您服务》、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中国消费者报、工人日报、《光彩杂志》、《绿色中国》等媒体访谈嘉宾。 

文道全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8-2000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承办全国经济纠纷案件,特别擅长以多元化策略、立体式方法、系统化技巧解决民商、行政、刑事交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长期研究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法律服务。

曾任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国际法律中心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正和岛法律部落首任酋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研究中心研究员和“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系列活动”组委会、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经济网、中工网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上一篇 : 如何解决申请破产重整案件?
下一篇 : 如何解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