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专注承办国内外经济纠纷案件

咨询热线
18610336787

新闻资讯

/ NEWS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典型案例 > 如何解决公益信托纠纷?

如何解决公益信托纠纷?

发布时间:2024-02-20 10:03:41

中小微企业为巩固存量就业、吸纳新增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积累创新资源等多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企业老板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不重视预防法律风险,出现风险后又病急乱投医,导致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俗话说: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企业老板不仅要有商业思维,更应具备法治思维,才能让企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案例指引:

2018年5月30日,泌阳扶贫公司与泌阳中康公司签订《泌阳县中康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泌阳扶贫公司出资1447万元购买泌阳中康公司50%的股权,每年6月30日前,泌阳中康公司向泌阳扶贫公司支付收益资金240万元,连续支付20年,该收益资金用于支付给800贫困户。苏州中康公司作为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泌阳扶贫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泌阳中康公司支付2018年240万元收益资金,但未支付2019年的240亏元收益资金,中康公司请求确认其与泌阳扶贫公司签订的《泌阳县中康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无效,法院认为:扶贫公司与被告泌阳中康公司签订《泌阳县中康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合同。



北京百环律所文道全律师解读:

公益信托是委托人为了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纠纷是信托当事人基于公益信托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公益事业的范围可以是十分广泛的,但与公益信托联系在一起却需要有具体的界定,《信托法》第60条详细规定了公益信托的具体情形。


诉讼管辖

公益信托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该类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请求权基础:

《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十条至第七十三条


 
 

文道全律师介绍

文道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国欧盟在线仲裁课题组专家委员,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百度秒懂百科特邀法规解读嘉宾,《企业家法商智慧》首席导师,《文律言商》主讲老师,CCTV《晚间新闻》、《为您服务》、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中国消费者报、工人日报、《光彩杂志》、《绿色中国》等媒体访谈嘉宾。 

文道全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8-2000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承办全国经济纠纷案件,特别擅长以多元化策略、立体式方法、系统化技巧解决民商、行政、刑事交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长期研究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法律服务。

曾任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国际法律中心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正和岛法律部落首任酋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研究中心研究员和“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系列活动”组委会、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经济网、中工网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上一篇 : 如何解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下一篇 : 如何解决管理人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