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专注承办国内外经济纠纷案件

咨询热线
18610336787

案例中心

/ Case Center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中心 > 韩律普法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由选择及实操要点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由选择及实操要点


不是我赢就是你赢!打官司、打官司,打官司就得打的意识和决心,多年司法实战告诉我,当事人维权,选择案由是战术,懂法才是王道!大家好!我是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韩宝玉律师,下面讲讲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由选择及实操要点


一、定义:现行法律并未对挂靠经营的含义进行规定。一般意义上挂靠经营是指经营主体与另一经营主体协议约定,由挂靠方使用被挂靠企业的经营资格和凭证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被挂靠企业提供挂靠费用的经营形式。挂靠经营一般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同时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


二、存在形式及立法情况如何?挂靠经营主要形式繁多,常见的有建筑施工队挂靠建筑公司、个体车辆挂靠有资质的出租汽车营运公司等。现行法律对于挂靠经营并未进行专门的规定,相关条文大多散见在部门规章中。


三、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请求权基础。挂靠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发生的债权债务,一般由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权基础:《民法典》合同编、《担保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第八条至第十条。


四、挂靠经营合同诉讼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该类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韩宝玉律师简介

      韩宝玉,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历任刑庭、民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庭、执行裁决庭的庭长,37年主审各类案件近5000件,具丰富判案经验,能够精准研判案件关键点,准确把握诉讼方向与策略,特别擅长剖析与破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